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鄉居民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是對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進行綜合匯總計算的結果。通過該指數可以觀察和分析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城鄉居民實際生活費支出的影響程度。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市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通過該指數可以觀察和分析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城鎮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的影響。
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農村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該指數可以觀察農村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農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費支出的影響。
商品零售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鄉商品零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商品零售價格的變動與國家的財政收入、市場供需的平衡、消費與積累的比例關系有關。因此,該指數可以從一個側面對上述經濟活動進行觀察和分析。
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 指反映一定時期內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其編制目的是了解農業生產中投入物質資料價格的變動狀況,服務于國民經濟核算。1994年以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僅僅是商品零售價格指數的一個類別,此后,從商品零售價格指數中分離出來,單獨編制。
農產品生產者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農產品生產者出售農產品價格水平變動趨勢及幅度的相對數。該指數可以客觀反映全國農產品生產價格水平和結構變動情況,滿足農業與國民經濟核算需要。其中某代表品生產價格指數是通過對全部有出售該產品行為的調查單位的個體指數進行幾何平均求得的,類價格指數是通過對其所屬的類(或代表品)的價格指數進行加權平均求得的。季度累計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與分季指數的計算方法相同。
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全部工業產品第一次出售時的出廠價格總水平的變動趨勢和變動幅度的相對數。
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 是反映作為中間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總水平的變動趨勢和變動幅度的相對數。
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 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固定資產投資品及取費項目的價格變動趨勢和變動幅度的相對數。該指數可以準確地反映固定資產投資中涉及的各類投資品和取費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變動幅度,消除按現價計算的固定資產投資指標中的價格變動因素,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速度、結構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