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按此規定,此次普查工作擬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是準備階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進行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開展普查宣傳,選聘培訓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普查區域劃分和制圖,進行戶口整頓,開展摸底等。這些工作都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的如期進行。
二是普查登記階段(2020年11月-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員入戶登記,進行比對復查,開展數據質量抽查等。這是整個普查工作中最為關鍵的環節,也是工作量最大、動員力量最多、直接決定普查數據質量的重要階段。
三是數據匯總和發布階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數據處理、評估、匯總,發布主要數據公報,普查資料開發利用等。